(1)通電功能測試:將防火卷簾控制器分別與消防控制室的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相關的火災探測器、卷門機等連接并通電,防火卷簾控制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2)備用電源測試:切斷防火卷簾控制器的主電源,觀察電源工作指示燈變化情況和防火卷簾是否發生誤動作。再切斷卷門機主電源,使用備用電源供電,使防火卷簾控制器工作1h,用備用電源啟動速放控制裝置,防火卷簾能完成自重垂降,降至下限位。
(3)火災報警功能測試:使火災探測器組發出火災報警信號,防火卷簾控制器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4)故障報警功能測試:任意斷開電源一相或對調電源的任意兩相,手動操作防火卷簾控制器按鈕,或斷開火災探測器與防火卷簾控制器的連接線,防火卷簾控制器均應能發出故障報警信號。
(5)自動控制功能測試:分別使火災探測器組發出半降、全降信號,當防火卷簾控制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控制分隔防火分區的防火卷簾由上限位自動關閉至全閉:防火卷簾控制器接到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后,控制防火卷簾自動關閉至中位(1.8m)處停止,接到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后,繼續關閉至全閉。防火卷簾半降、全降的動作狀態信號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6)手動控制功能測試:手動操作防火卷簾控制器上的按鈕和手動按鈕盒上的按鈕,可以控制防火卷簾的上升、下降、停止。
(7)自重下降功能測試:切斷卷門機電源,按下防火卷簾控制器下降按鈕,防火卷簾在防火卷簾控制器的控制下,依靠自重下降至全閉。